[13] 马克思、恩格斯著:《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438页,黑体字是原文中的。
在整个阶段当中,全过程人民民主均体现了形式民主与实质民主的融合,并依据不同阶段的性质,而呈现不同的特点。[14]参见李忠夏:《法治国的宪法内涵——迈向功能分化社会的宪法观》,载《法学研究》2017第2期,第3-12页。
[31]就此而言,民主集中制具有双重功能:(1)反映多样性和复杂性。通过人民民主,则可以对代议制民主进行补强。由此可以推知,尽管现代社会行政权的链条得以延伸,但仍不能脱离民主控制。这意味着,所有国家权力都来自人民,并由人民以选举和投票并通过特定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来行使。[31]关于民主集中制,参见王旭:《作为国家机构原则的民主集中制》,载《中国社会科学》2019年第8期,第65-87页。
程序与决定过程同步,但却并不同一。因而,在民主当中存在着一种辩证关系。正是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基本法敢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地选择一条前所未有的道路。
对于宗教信仰自由,纯粹的宗教活动,宗教组织的财产、权益,以及宗教兴办的宗教院校,等等,给予了充分的法律保障。有人认为,因为《宪法》第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所以,即使《宪法》第31条规定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这个法律也不能规定特别行政区实行资本主义制度。这是对许崇德教授为中国改革开放事业,特别是为一国两制理论的体系化所作贡献的充分肯定。居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讯自由和通讯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许崇德教授高度评价这一政治体制,并认为行政主导是特别行政区之政治体制的精髓之所在。许崇德教授重提邓小平同志对普选的重要论述,邓小平指出:对香港来说,普选就一定有利?我不相信。
根据基本法,香港同胞不仅可以治港,而且可以治国。对于香港政制发展中的普选问题,许崇德教授首先认为,要从香港的实际情况出发,循序渐进地发展民主,逐步创造条件,最后实现行政长官以及立法会全体议员均由普选产生的目标。因此,许崇德教授认为,一国两制是我们党和政府遵循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是我党经过长期的认真思考而作出的决策,是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伟大战略方针,绝非政治手段权宜之计。(三)关注政党政治 受彭定康三违反政改方案的影响,原先设想的直通车方案无法适用,我国政府不得不另起炉灶,重新规划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和政府的产生方式。
爱国者治港作为一国两制的根本原则,包含丰富的内涵,具有开放性与包容性,任何香港居民,只要秉持爱国爱港的立场,不从事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香港繁荣稳定的活动,都可以依法参与选举,参与香港未来的治理。(二)基本法保障特别行政区居民的权利与自由 港澳回归前,当地居民对于回归后自身所享有的权利带有怀疑情绪。在这样的条件下,香港市民的民主要求根本不可能实现。1984年中英两国政府签订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
关系到国家统一的一国两制方针也不例外。其中,一个统一的社会主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存在和巩固,是一国两制的大前提和根本原则,如果离开了这一大前提和大原则,一国两制无从谈起。
许崇德教授指出:根据一国两制方针,特别行政区施行的是资本主义性质的法律,内地施行社会主义性质的法律。针对这一局面,1993年中英双方进行了多轮谈判,但收效甚微,香港的平稳过渡遇到障碍。
第四,两制有主次之分,两制不应等量齐观,社会主义是中国的主体,资本主义只是个别例外。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的实施以及完善香港选举制度,落实爱国者治港根本原则成为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核心问题。因此在港澳回归前,许崇德教授便撰文呼吁加强法律人才的培养,阐述了培养人才的质量要求,并对培养人才的方式和途径给出了建议。邓小平同志说过:港人治港有个界线和标准,就是必须由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来治理香港。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全面梳理许崇德教授广博深厚的基本法理论,对于维护宪法和基本法权威、推动一国两制行稳致远具有重要意义。1992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作出全面阐述,其中多方面的内容对基本法有指导意义,比如,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在祖国统一的问题上,提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创造性构想。
许崇德教授认为,特别行政区的行政主导主要体现在:(1)行政长官处于崇高的法律地位,他既是政府首长,又是特别行政区首长,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某些背景复杂的民主派势力不断操纵民意,意图以美式民主改造香港。
具体而言,居民享有平等权利,有言论、新闻、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有组织和参加工会、罢工的权利和自由,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第五,一国两制并不会影响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
许崇德教授表示,基本法规定了港澳居民普遍享有的权利和自由,例如《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三章中,有19个条文规定了居民享有的48种权利和自由。(4)行政长官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解散立法会。
自行制定金融货币政策。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充分肯定并确认了临时立法会的法律地位,这是临时立法会具有合法性的又一个具有权威性的法律依据。第十二,一国两制是不断丰富和发展着的伟大理论。同年,在新华社发表邓小平同志1982年会见撒切尔夫人时的谈话、重申中国政府的基本立场之际,许崇德教授与李后、王叔文、肖蔚云、吴建璠等基本法起草者又以座谈会的形式重申我方坚定维护国家主权的立场。
这体现了高度自治原则。可见,一国两制是我国的一项长期国策。
因此,重温许崇德教授对一国两制相关论述,有助于纠正各种不正确的认识。作为我国第一代研究基本法的学者,他建构了基本法理论体系与范畴,留下了丰富的学术遗产。
许崇德教授的发声不仅在当时振聋发聩,在当下香港局势稳定的关键节点也发人深省。具体到特别行政区来说,香港的政治体制既不保留过去的总督集权制,也不采用西方国家的三权分立体制,同时又不实行内地实行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特别行政区实行的是行政长官负责制,即行政长官代表香港/澳门向中央人民政府负责,并向特别行政区负责。
又因为基本法规定特别行政区的一切制度和政策都以基本法的规定为依据,特别行政区的任何法律均不得同基本法相抵触,所以基本法在特别行政区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第九,是在统一国家内实行特殊地区的自治。总之,全国人大常委会享有对基本法的解释权,特别行政区法院的解释权来源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特别行政区法院的解释不能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相抵触。(2)行政参与立法程序,例如行政长官签署、公布法律才能使法律生效,行政长官对已通过的法律有相对否决权等。
2021年3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订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是确保国家安全、落实一国两制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弥补选举漏洞,落实爱国者治港,实现循序渐进发展民主。(五)基本法中的教科文事业发展政策 教科文事业关系到特别行政区的发展,所涉及的问题具有广泛性、普遍性、群众性和不可或缺性,因此需要我们高度重视。
……按照‘一国两制的方针解决统一问题后,对香港、澳门、台湾的政策五十年不变,五十年之后还会不变。可以说,爱国者治港是落实中央全面管治权、维护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实现香港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
他认为,在特别行政区建立行政主导的强势政府有利于发挥行政长官的实际作用,保证国家机关的功能和效率,维护特别行政区的安定与繁荣。基本法第六章总的看来大都是授权条款,即国家通过基本法授权特别行政区自行管理众多的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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